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也称上岗证)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 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
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 其作业的场所、操作的设备、操作内容具
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伤亡事故,或者容易对操作者本人、他
人以及周围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人员 。如:电 工、焊工、
起重机械操作工(含电梯工)、生产经营单位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
登高架设作业人员、锅炉作业人员(含水处理人员)、压力容器操
作人员、制冷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矿山通风作业人员(含瓦
斯检验人员)、矿山排水作业人员 等。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
安全作业培训,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方可上岗作业 。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目录规
定,目前特种作业人员共有十大类。
(一)电工作业
电工作业是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 维护、安装、检修、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