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电缆运行规程
总 则
电力电缆线路 (以下简称电缆线路 )的运行是电力生产的重要环节之一, 电缆
线路运行安全与否, 关系到国民经济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为加强对电力电缆
线路的运行管理,达到安全运行的目的,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编制依据: 部颁《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电力电缆 运行规程》,
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编写的。
下列生产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本规程:
电缆检修和运行人员。
下列人员应熟悉本规程:
正(副)局长、生计科科长、安全员、线路工区、用电科、检修工区正 (副 )主
任、有关技术人员,变电站站长、正副值班员。
本规程适用于局属 10KV—35KV电缆线路。
每条电缆线路都要有明确的维护界限,专用户都要有明确的分界。不得出现
空白地段。
本规程如有与上级规程相抵触,应以上级规程为准。
1. 一般规定
1.1 电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下列规定。
1.1.1 纸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