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力 系 统
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
SD 240-8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的通知
(87)水电讯字第 41号
为加强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现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 ,其编号为
SD240— 87。本“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在此之前所发的有关电力系统设备编号的文件
一律作废。各单位在实行本“准则”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部科技司和电力调度通讯局。
1987 年 11 月 24 日
1 总 则
1.1 为适应电网的发展和大电网间的互联; 提高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水平, 特制定本准则。
1.2 凡 500kV 输变电设备,都应照本准则实行统一编号。
1.3 凡与 500kV 变压器中压 、低压侧相 联的设备, 可参照本准则 套编或按原 系统编号 原则编
号。
1.4 新投产 220kV 设备, 尽可能按 照本准则 套编。
1.5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