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管理及维修制度
一、行车与服务
1、观光车驾驶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执照,严禁不具备资
格的无证人员驾驶。
2、驾驶人员必须熟读“使用说明书” ,熟悉说明书中指出的
技术参数、操作机构、功能、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守则,了解维
护保养常识,注意充电机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3、驾驶人员上班前不得饮酒,若生病或服用了镇静、抗过敏
药物者,不得驾车。存在上述情况者,要向领导说明,换人驾车。
4、本车限在本单位范围内行驶, 不得在本单位范围外的公路、
街道上行使。因本车底盘低,尽量不在坏路面上行驶。
5、在本单位范围行车速度不得超过 30 公里 /小时,下坡段要
减速,弯道限速 5-7 公里 /小时。阴雨天气,尤其是连续阴雨天气
要注意防滑,车速限 5-10 公里 /小时。
6、遇到其他机动车要主动停车、让行,要执行交通法规。
7、观光车不得超载、超员驾驶。
8、在观光车明显的位置要贴、挂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