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期工程
建安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加强发电厂五期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做好财务竣工决算及项目建设后评价工作,
根据相关要求,特制定此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发电厂五期工程建安工程竣工结算工作。
3 工程竣工结算包括的内容及要求
3.1 工程竣工结算的资料要求
3.1.1 竣工验收证明;
3.1.2 工程结算书及编制说明书;
3.1.3 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设备和物资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等;
3.1.4 工程项目所有的会议纪要、工程量签证单、委托单等;
3.1.5 开竣工报告;
3.1.6 概算费用划分有异议的需提供工程量计算书;概算工程量无法分劈的项目,需提
供施工图预算书;
3.1.7 设计变更情况报告及核定单;
3.1.8 主要材料供应方式情况说明,甲材料结算书等;
3.1.9 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
3.1.10 其他相关资料。
3.2 工程结算书包括的内容及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