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计算机中心主机室管理作业办法
94 年 10 月 4 日电算中心发展委员会修正通过
第一條 为使电子计算机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主机室各项设备得以维持
正常运作及使用,并确保全校对内及对外网路与伺服器之服务品质不
致因突发状况而出现异常,特针对「人员进出管制」 、「主机室环境」、
「系统维护」、「灾害与入侵系统异常之处理」 方面订定管理作业办法。
第二條 在人员进出管制方面,需达成以下各项标准:
一、保全设备:为严格控管人员进出主机室,於机房内采用具认证之门
禁系统,以保障主机室安全。
二、进出资格:除本中心业务有关主管、资讯人员外,其他人员进出机
房应填写「人员及物品出入机房登记表」(附表一)。
三、机房设备外送修理、修妥送回及厂商借测设备产品,均应填写「机
房人员及物品出入登记表」。
四、废弃报表及文件应於「人员及物品出入机房登记表」登记後,送出
机房集中焚毁或以碎纸机处理。
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