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111111
工程名称 ×××工程
施工单位 ×××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 电工操作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内容:
电工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一)电工安全要求
1. 经医师鉴定无高血压、心脏病、神经病、癫痫病、聋哑、严重口吃、色盲症等妨碍电气作业的病症
和缺陷。
2. 必须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在准许的工作范围内作业。
3. 持学习证人员不得独立作业,应在持操作证人员的监护下作业。
4. 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和保管专用工具。
5. 雨、雪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后应对供电线路、用电设施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
可使用。
6. 熟练掌握触电紧急救护方法。发生事故后应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并及时报告。
(二)临时架空电缆线路及变台
1. 开挖电杆基坑作业前,应与有关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