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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机房布置及对建筑和其他专业要求
1.变配电所所址和型式选择
1.1 变配电所分类
35kV 变电所包括 35/10(6)kV变电所和 35/0.4kV 变电所。前者对用电单位来说常称总
降压变电所或总变电所,后者又称 35kV直降变电所。
10(6)kV 配电所(简称配电所) ,有些地方又称开闭所。用户单位内的配电所常带有 10
(6)kV变电所。
用电单位供电电压的等级取决于用电设备的容量、用电设备特性、供电距离、当地供电电
网的现状和它的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合理等因素。现北京、上海、福建等省市、民用建筑的供
电电压等级有 35kV、10kV等。其中上海市规定供电容量在 6300kvA 以下的用户,高压采用
10kV 系统,超过 6300kvA 以上的用户,高压采用 35kV系统。江苏地区民用建筑供电电压除
有 10kV等级外, 还有 20kV等级,全国大多数地区, 民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