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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身体健康或无妨碍工作的病症,经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特
殊工种操作证后,才能独立进行电气维护修理工作。
2、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不得少于两人,一人监护,一人操作,不得一个人单独工作。
3、在电气线路上工作时,不论线路是否有电,在未经确认前,都应视为有电或随时有来电
可能处理。
4、在检修工作前,应校验验电器的好坏,在确认需要停电部分无电,并采取安全措施后,
方可进行工作。
5、在电气设备或其附近工作,无论高压还是低压,当需要采取安全措施时,都必须办理工
作票。
6、当检修现场安全措施做好后,若发现安全措施不符合现场安全要求或有遗漏,应立即向
工作票签发人提出,给予更正和补充。
7、在进行电气设备的检修工作时,必须悬挂安全标示牌,必要时装设接地线,安装临时遮
栏,并保证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8、在全部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