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说明
一.第四册《电气工程》 (以下简称本定额) ,包括变配电装置、电缆、架空配电线路、防雷
接地、控制装置、配管配线、照明器具、起重设备电气装置、电气设备试验调整、电梯、消
防控制设备、安全防范设备、电视、电话、综合布线等共十三章。
二、本定额适用于 10kv 以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三、本定额中的操作高度(指操作物高度距楼地面的距离) ,除各章节另有规定者外,均按
5m以下编制的,如超过 5m时,其超过部分的人工工日乘以下列系数:
操作高度 10m 以下 20m 以下 20m 以下
超高系数 1.25 1.4 1.6
四、本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 25m 以下编制的,超过 25m 的高层建筑物(电梯安装除
外),按下表计算高层建筑超高费(以上工费作为基数) :
檐高 45m 以下 80m 以下 80m 以上
费率(%) 3 6 8
其中
人工 2 4 5
机械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