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说明及计算规则
册说明
一.第四册《电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变配电装置、电缆、架空配
电线路、防雷接地、控制装置、配管配线、照明器具、起重设备电气装置、电气
设备试验调整、电梯、消防控制设备、安全防范设备、电视、电话、综合布线等
共十三章。
二、本定额适用于 10kv 以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三、本定额中的操作高度(指操作物高度距楼地面的距离),除各章节另有规定
者外,均按 5m以下编制的,如超过 5m时,其超过部分的人工工日乘以下列系
数:
操作高度 10m以下 20m以下 20m以下
超高系数 1.25 1.4 1.6
四、本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 25m以下编制的,超过 25m的高层建筑物(电
梯安装除外),按下表计算高层建筑超高费(以上工费作为基数):
檐高 45m以下 80m以下 80m以上
费率(%) 3 6 8
人工 2 4 5
其中 机械 1 2 3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