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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电气消防
一、消防电源、配电线路及电器装置
1. 本小区上部住宅全部为二类高层住宅建筑,其中电梯、正压风机、应急
照明、消防控制室、消防电梯集水井排污泵等消防设备电源属二级负荷,
其中应急照明采用自带蓄电池做为备用电源,其他设备用电由两路电源
供电,小区配电房分别引来两路电源(一备一用)且在消防设备末端配
电箱、柜中设末端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其余用电负荷为三级负荷,由
小区配电房提供一路电源。
2. 本小区地下室为Ⅰ类地下汽车库其中喷淋泵、消火栓泵、防火卷帘门、
应急照明、消防排烟风机、消防电梯排污泵等消防设备等电源属一级负
荷,消防电源由配电房两路电源提供(一备一用) ,且在消防设备末端配
电箱、柜中设末端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其余三级用电负荷为配电房一
路供电。
3. 高压进线由市政两路 10KV 电源至小区开闭所经分配后至各个配电房内。
4. 消防水泵配电线路采用钢管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