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当建筑物配电系统符合下列情况时,宜设置剩余电流监测或保护电器,
其应动作于信号或切断电源:
①配电线路绝缘损坏时,可能出现接地故障;
②接地故障产生的接地电弧,可能引起火灾危险。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下列建筑或场所的非消防用电负荷宜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①建筑高度大于 50m 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
于 30L/s 的厂房(仓库);
②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③座位数超过 1500 个的电影院、 剧场,座位数超过 3000 个的体育馆,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 3000m2 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
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 25L/s 的其他公共建筑;
④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为防范电气火灾,下列民用建筑物的配电线路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
报警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