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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DL/T 596 —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前 言
预防性试验是电力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
手段之一。 预防性试验规程是电力系统绝缘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 在我国已有 40 年的使用经验。
1985 年由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适用于 330kV 及以下的设备, 该规
程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随着电力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电力设备品种、 参数和技术性能有较大的发展, 需要对 1985 年颁布的规程进行补充和修改。 1991
年电力工业部组织有关人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对该规程进行了修订, 同时把电压等级扩
大到 500kV ,并更名为《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
本标准从 1997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代替 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