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光缆电力同杆敷设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
定, xxx( 以下简称甲方 )和 xx 供电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敷设电缆、光
缆等设施使用乙方电力杆塔及通道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乙双方应以保障电力运行和电力设施的安全为首要宗旨,并作为解释
协议的主要原则。
2 、甲方需在乙方辖区内包括城区、乡镇电力杆塔上敷设电缆、光缆等设
施,施工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出书面中请,经乙方勘察批准后方可施工。
3 、经乙方许可后敷设的电缆、光缆等设施,在施工完毕后,甲方必须书面
提出验收申请,经乙方验收确认不影响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后方可投入使用,并
不得作任何变动。
4 、甲方未经乙方许可擅自扩大施工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者,乙方有权制
止,并有权拆除已经敷设完毕或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