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电缆敷设
一、直埋电缆的挖、填土 (石)方,设计有要求时,按设计规定;设计没有要求时,可按下表计算工
程量,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
直埋电缆挖、填土(石)方工程量
项 目 电缆根数
每米沟长挖方量( m3/m)
1~2 每增一根
0.45 0.153
注: 1.两根以内的电缆沟,系按上口宽度 600mm,下口宽度 400mm,深度 900mm计算的土方量;
2.每增加一根电缆,其上、下口宽度各增加 170mm;
3. 以上土方量是按埋深从自然地坪算起,如设计埋深超过 900mm时,多挖的土方量应另行计算。
二、电缆沟揭盖板,按每揭一次以延长米计算。如又揭又盖,则按两次计算。
三、电缆保护管长度,除按设计规定长度计算外,遇有下列情况,应按以下规定增加保护管长度。
1. 横穿道路,按路基宽度两端各加 2m。
2. 垂直敷设时管口离地面加 2m。
3. 穿过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