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十路电缆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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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排管工程施工工艺及验收规定
一、排管敷设的要求
1.电缆排管所需孔数,除按电网规划确定敷设电缆根数外,还需有适当备用孔供更新电
缆用,但排管的最大规模不宜超过 21孔。排管顶部土壤覆盖深度不宜小于 0.5m,且与
电缆、管道(沟)及其他构筑物的交叉距离应满足有关规程的要求。
2.选择排管路径时,尽可能取直线,在转弯和折角处,应加工井。在直线部分,两工井
之间距离以 120~140m 为宜,排管在工井处的管口应封堵。
3. 排管地基应坚实、平整,不得有沉陷。不符合要求时,应对地基进行处理并夯实,以
免地基下沉损坏电缆。排管应有 0.3% 的坡度,使积水流向工井。
4.工井的尺寸应考虑电缆的弯曲半径和满足接头安装的需要,工井的高度应使工作人员
能站立操作,且不小于 1.9m,工井底应有积水坑,向集水坑泄水坡度不应小于 0.3%。
5.工井内电缆支架应有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