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选用和悬挂规定
一、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守的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第 466 条:在回风巷和专用回风巷中部应敷设电
缆。在机械提升的进风的倾斜井巷(不包括运输机上、下山)和使用
木支护的立井筒中敷设电缆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溜放煤、矸、材料的流道中严禁敷设电缆。
第 467条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守下列的规定:
(一)电缆敷设地点的水平差应于规定的电缆允许敷设水平差
相适应。
(二)电缆应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
(三)严禁采用铝包电缆。
(四)必须选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五)电缆的主线芯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
(六)对固定敷设的高压电缆:
1、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在 45 度以上的井巷内,应采用聚氯乙烯
绝缘粗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交联聚乙烯绝缘粗钢丝铠装
聚氯乙烯护套电缆:
2、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 45 度以下的井巷内,应采用聚氯乙烯
绝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