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交底讲义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
2007年 11月
第一章 概述
为了规范电力工程建设市场, 科学、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 积极推进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的编
制与管理工作, 完善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办能源 [2006]427
号文和原国家经贸委国经贸电力 [2001]712 号文的要求,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 (以
下简称“定额总站” )组织编制完成了《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火力发电
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即新“预规”, 以下简称“本标准” )。 本标准的颁布按照
规定程序完成了编制、 校核、测算、征求意见、 修改、定稿、专业审核和专家审查等项工作,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07 年 7 月以发改办能源 [2007]1808 号文核准颁布,自 2007
年 10月日起实施。
一、本标准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