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锯、平刨安全操作规程
1.带锯机
作业前,检查锯条,如锯条齿侧的裂纹长度超过 10mm,锯条接头处裂纹长度超过 10mm,以及连续缺
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个的锯条均不得使用。裂纹在以上规定内必须在裂纹终端冲一止裂孔。锯条松
紧度调整适当后先空载运转,如声音正常,无串条现象时,方可作业。
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站在带锯机的两侧,跑车开动后,行程范围内的轨道周围不准站人,严禁在运
行中上、下跑车。
原木进锯前,应调好尺寸,进锯后不得调整。进锯速度就均匀,不能过猛。
在木材的尾端越过锯条 0.5m 后,方可进行曲倒车。 倒车速度不宜过快, 要注意木槎、 节疤碰卡锯条。
平台式带锯作业时,送接料要配合一致。送料、接料时不得将手送进台面。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
料。回送木料时,要离开锯条 50mm以上,并须注意木槎、节疤碰卡锯条。
装设有气力吸尘罩的带锯机,当木屑堵塞吸尘管口时,严禁在运转中用木棒在锯轮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