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疗养院建筑设计标准》 JGJ/T40-2019
目录
1总 则
2术 语
3基本规定
4基地和总平面
4.1 基 地
4.2 总 平 面
5建筑设计
5.1 一般规定
5.2 疗养用房
5.3 理疗用房
5.4 医技门诊用房
5.5 公共活动用房
5.6 管理及后勤保障用房
5.7 防火与疏散
6建筑设备
6.1 给水排水
6.2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6.3 建筑电气
6.4 建筑智能化
附录 A 疗养用房组成部分使用面积指标
附录 B 理疗用房组成部分使用面积指标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1 总 则
1.0.1 为适应疗养院建设的需要,使其符合安全、适用、经济、卫生和绿色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综合性疗养院及专科疗养院建筑设计。
1.0.3 疗养院建筑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