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交底
一、 监理的依据
1、 国家及地方政府发布的关于工程建设、工程建设监理的政策、法令、法规
规定、办法等文件(如北京建委文件)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2)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3)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 国家及地方现行质量验收规范、规程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3、 设计文件,包括图纸、洽商及图纸选定的图集。
4、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及供货合同。
项目监理部将来发给施工方的监理指令,均会有依据,如果施工方对监理指
令中的依据或内容没有异议,施工方必须执行,若有异议,请施工单位书面提出异
议的理由,也可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把监理指令直接提交给甲方
二、监理控制目标
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安全文明施工,是我们的控制目标。
三、监理工作的内容
1、参加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