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 理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技 术 交 底 会 议 纪 要
工程名称:芜湖市信访接待中心综合楼
时间: 2009 年 9 月 10 日
地点:工程项目部
参加人员:详见会议签到单
为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项目在施工过程等相关工作时杜绝一切伤害事故的发生,
保证现场从业人员的人身及设备安全,我部特交底如下:
1)施工方必须服从甲方及监理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建设法律、法规、文件;
安徽省及芜湖市有关工程建设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要求,负责制定本施工工程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
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2)施工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 (监理)许可,
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3)施工方必须安排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