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施工准备阶段
1、 监理合同签订后,公司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及时组建项目监理机
构,并将监理机构名称、人员组成及分工以授权委托书的形式报
予建设单位,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供工程地
质勘察报告、设计文件与图纸审查报告、图纸消防审查证书、施
工合同、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安全监督登记表、施工许可证。
项目监理机构留存监理合同、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建设单位提供
的合同、文件。
2、 总监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后, 针对项目实际
情况编制可操作性的工程监理规划及安全监理规划,完成后经公
司技术负责人员审核批准及时报送建设单位签认。对中型及以上
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或建设单位要求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
工程项目,总监应要求监理工程师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在
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理实
施细则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经总监工程师批准。
3、 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