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整理,仅供个人学习使用
1 / 5
附录 D 监理报告编写要求及主要内容
D.1 监理报告的编写要求
D.1.1 在施工监理实施过程中, 由监理机构提交的监理报告包括
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D.1.2 监理月报应全面反映当月的监理工作情况, 编制周期与支
付周期同步,在下月的 5日前发出。所用表格参照本规范附录 E。
D.1.3 监理专题报告针对施工监理中某项特定的专题撰写。 专题
事件持续时间较长时,监理机构可提交关于该专题事件的中期报
告。
D.1.4 在进行监理范围内各类工程验收时, 监理机构应按规定提
交相应的监理工作报告 。监理工作报告应在验收工作开始前完成。
D.1.5 监理工作结束后, 监理机构应在以前各类监理报告的基础
上编制全面反映所监理项目情况的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监理工作
总结报告应在结清监理费用后 56日内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