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的基本工作方法和手段
1 审查核验
督促施工单位报送相关文件和资料, 及时审查核验。 提出监理意见, 对不符
合要求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完善后再次报审。
2 巡视检查
巡视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单位专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工作情况;
2 )施工现场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费用使用计划的相符情况;
3 )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以及按照项目监理机构的指令整改实
施的情况;
4 )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的联系单、通知单、工程暂停令实施情况。
3 告知
以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告知施工单位在质量、 安全监理工作要求、 提示和建
议以及相关事宜。
4 通知
1 )在巡视检查中发现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 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
方案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