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细则的主要内容及编写
监理细则的主要内容一般应包括五个方面,即工程概况及特点、编制依据、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和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工程概况及特点
工程概况及特点是指所编制的分部、子分部或分项工程的概况和特点。
工程概况应包括工程位置, 规模,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概况及功能, 气象、
水文、地质等主要自然条件等,也可以以表格的形式来表现。
工程特点应概括工程的主要特征。有何技术及施工难点、重点等。
2、监理细则的编制依据
《监理规范》已规定编制依据有已批准的本工程《监理规划》、与专业工程
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三项。这里需注意的
是要注明所引资料尤其是规范标准的全称、文号或版本号及适用范围 (现场经常
发现细则的编制依据是过时作废的规范 )。视实际情况,细则编制时还可能要参
考《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