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子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厂区工程
见
证
取
样
制
度
编 制:
审 核:
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十一月
见证取样制度
根据国家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
和送检的规定》(建建 [2000]211号)相关文件的要求,在建设工程质量
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
样的真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特
制定本工程见证取样制度。
一、见证取样、送检的规定
取样是指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抽取
试验样品的过程;送检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格的单
位承检的过程。
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
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
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
技术监督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