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第一节 施工阶段监理规划编制规定
一、编制说明
1、工程项目监理规划是指导项目监理部全面开展监理业务指导性文件,要求具体规划出项
目监理工作做什么和如何做。
2、监理规划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做到控制目标明确,操作程序合理,工作制度健全,职责
分工清楚,控制措施有效,对监理工作的实施能起到指导作用。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合同签订及收到施工合同实地踏勘结束和设计文件后 15天内
组织项目监理工程师编制完成工程项目监理规划。
4、总监理工程师将编制完成的监理规划及时报送所总工程师办公室, 并填写 “监理规划审查
记录”,由各专业总工程师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修改,合格
后经所总工程师审批后在监理交底前报送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
5、在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项目监理工程师贯彻执行监理规划,并根
据工程的实际进行必要的补充。补充后按原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