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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项目
监理质量交底书
编制人:
审批人:
交底人:
交底单位:
年 月 日
项目监理质量交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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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施工单位
根据我公司与重庆圆汇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圆通速递西南管理区
(重庆)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为圆
满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实现《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施
工合同》确定的目标,特制定本程序:
一、施工单位应于开工前书面报送该工程的项目组织机构, 项目管理人员
名单(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
预算员等)和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名单(电工、电焊工、架子工等) ,同时报送
公司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及上岗证
书复印件(原件查验)。
二、施工单位应于开工前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施工方案和开工报告
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