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管理(台帐)制度
1、为便于工程建设监理资料的收集、分类、组卷和归档,依据《建设工程
文件归档规范》及其他有关文件要求,监理部制定监理资料管理(台账)制度。
2、监理资料的收集、分类、组卷及归档等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专人
负责执行。监理资料的收集、分类、组卷及归档等工作必须及时,不得拖延。
3、监理资料应整理及时、真实齐全、分类有序;专职资料管理员应能熟练
操作计算机,且通过资料管理培训,具有相应业务水平。
4、监理资料应真实可靠,字迹要清楚,签字要齐全,不得弄虚作假擅自涂
改原始记录。
5、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各监理人员应随着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展不断收集积累
监理资料,并认真、及时地进行编审,交资料管理员归档。
6、专职资料管理员应利用计算机建立图、表等系统管理文件;利用计算机
建立监理管理工作台账;负责监理资料的收、发、保管,监理资料借阅的管理;
负责月报中有关统计资料方面的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