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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14—0171 合同编号:
石家庄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预售)
出卖人:
买受人: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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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说 明
专业术语解释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六章 规划设计变更
第七章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八章 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
第九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章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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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1.为了规范我市的商品房预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品房买卖合
同示范文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合同。
2 .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石家庄市商品房预
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 .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
当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