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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方爆破安全控制措施
一、爆破工程安全的重要控制
1、承接爆破工程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
的爆破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爆破作业许可证书, 爆
破作业人员应按核定的作业级别,作业范围持证上岗。
2、爆破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程的管理程序,由承接爆破工程的施工企业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
估,将经安全评估完善后的爆破工程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部。
3、项目监理部依据 GB50201-2012《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与验收
规范》、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及相关法规,对爆破工程专项
施工方案进行程序和技术审核。
石方爆破应根据工程特点、 地质条件、工程量大小、施工条件和气象
条件等合理选用爆破方法, 其爆堆高度、 爆落范围、石渣块径等均应
与装渣方法相适应。
4、经安全评估完善后的爆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报经所在
地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