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 上岗条件
第 1条 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 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 学徒
工应在考试合格后在正式维修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工作。
第 2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 《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
《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 3条 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
工作。
二、 安全规定
第 4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 上班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 严格遵守本
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 5条 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 2人。
第 6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第 7条 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 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
警示牌。
第 8条 高空和井筒作业时, 必须戴安全帽和系统保险带, 保险带应扣锁在
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第 9条 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