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砂砾、碎石)石地基施工工艺标准
1 施工准备
1.1 原材料要求
1.1.1 砂 : 宜用颗粒级配良好、质地坚硬的石屑、中砂或粗砂、砾砂,当用细砂、粉砂时,应掺加粒
径 20~50mm的卵石(或碎石) ,但要分布均匀。砂中有机质含量不超过 5%,含泥量应小于 5%,兼作排
水固结的垫层时,含泥量不得超过 3%。
1.1.2 砂石 : 用自然级配或人工级配的砂砾石(或卵石、碎石)混合物,粒级应在 50mm以下,其含量
应在 50%以内,不得含有植物残体、垃圾等杂物,含泥量小于 5%。
1.2 主要机工具
1.2.1 机具设备
压路机、振动压实机、自卸汽车、装载机、插入式振动器、平板振动器、混合机、蛙式打夯机。
1.2.2 主要机具
石夯、木夯、轻型夯实机械、铁锹、铁耙、胶管。
1.3 作业条件
1.3.1 对级配砂石进行检验,人工级配砂石应通过试验确定配合比例,使符合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