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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砂石地基施工工艺标准( 202—1996)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的砂石地基、 地基处理以及地面垫层 (夯实和碾压
法)。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天然级配砂石或人工级配砂石: 宜采用质地坚硬的中砂、 粗砂、砾砂、碎(卵)
石、石屑或其他工业废粒料。在缺少中、粗砂和砾石的地区,可采用细砂,但宜同时掺人
一定数量的碎石或卵石,其掺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颗粒级配应良好。
2.1.2 级配砂石材料,不得含有草根、树叶、塑料袋等有机杂物及垃圾。用做排水固
结地基时,含泥量不宜超过 3%。碎石或卵石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垫层或虚铺厚度的 2/3,
并不宜大于 50mm。
2.1.3 主要机具:一般应备有木夯、蛙式或柴油打夯机、推土机、压路机( 6~10t)、
手推车、平头铁锹、喷水用胶管、 2m靠尺、小线或细铅丝、钢尺或木折尺等。
2.2 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