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 砌体工程
3.13.1 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GB50203
工程名称 分相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负责人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
名称及编号
检验批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
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
主
控
项
目
1 砖砌度等级满足设计要求
2 砂浆强度等级满足设计要求
3
在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及 8 度以上
地区,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
置的临时时间断处应砌成斜差。
4
砖砌体的转角和交处应同时砌筑,
严禁无可靠措施内外墙分砌施工。
5
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 6、7
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
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
直槎必须做出
6 砂浆饱满度, %
≧80(墙)
≥90(柱)
一
般
项
目
1 轴线位移 mm ≤ 10
2 垂直度(每层) mm ≤5
3
砖砌体组砌法应正确,内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