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砌石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 有利于实施砌石工程的施工 , 规范监理活动 ,依据
本工程施工承建合同和施工规范等有关规程、规范及设计文
件编制本细则。
1. 2 本细则实用于水利建筑工程施工监理。
1. 3 砌石工程施工过程控制应实行现场旁站监理。工
程质量应实行以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程序化和量化管理。
2、一般要求
2. 1 砌石工程应在基础验收及结合面处检查合格后方
可施工。
2 .2 砌筑前应放样、立标、拉线。
2. 3 砌石要平整、稳定、密实、错缝。
2. 3. 1 砌石体的材料应采用施工图纸规定的料场或监
理确认的料场的材料。砌石材料应质地坚硬、无裂纹、石材
表面无泥土、污垢、水锈杂质,风化石禁止使用。用于表面
的石材,应平整,石料的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应符合施工图纸
要求。
2.3.2 砌石体所用毛石,各种石料外形规格如下:
毛石应呈块状, 中部厚度不小于 15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