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书
发包方:潘先林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曾应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绍兴嘉
华 -馥园 7~15#楼景观工程劳务施工中的砖砌墙体部分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
责、权、利、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 :绍兴县柯岩旅游渡假区 Q3地块;
二、工程名称 :绍兴嘉华 -馥园 7~15#楼景观工程
三、承包形式 :包工不包料即甲方只提供材料,施工所用工具、模板、机械等均由乙
方自行负责。
四、承包范围:工程范围内所有砖砌墙体部分及砖砌墙体内的梁、 住钢筋绑扎和浇筑,
混凝土基础浇筑,花岗岩铺装及砖墙压顶。
五、承包价格: 地下室顶板上墙体按 180元 /米计算(包含混凝土结构),地下室顶
板外墙体前 150 米按 230元 /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