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和 民用建筑 的砂石地基、 地基处理 以及地面 垫层 (夯实和碾压
法)。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天然级配砂石或人工级配砂石:宜采用质地坚硬的中砂、粗砂、砾砂、碎(卵)
石、石屑或其他工业废粒料。在缺少中、粗砂和砾石的地区,可采用细砂,但宜同时掺入一
定数量的碎石或卵石,其掺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颗粒级配 应良好。
2.1.2 级配砂石材料,不得含有草根、树叶、塑料袋等有机杂物及垃圾。用做排水固
结地基时,含泥量不宜超过 3%。碎石或卵石最大粒径不得大于 垫层或虚铺厚度 的 2/3,并
不宜大于 50mm。
2.1.3 主要机具:一般应备有木夯、蛙式或柴油打夯机、推土机、 压路机 (6~10t)、
手推车、平头铁锹、喷水用胶管、 2m 靠尺、小线或细铅丝、钢尺或木折尺等。
2.2 作业条件:
2.2.1 设置控制铺筑厚度的标志,如水平标准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