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
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床位
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合理配置。 至少设日间观察床 5张;根据当地医疗机构
设置规划,可设一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但不得超过 50张。
三、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以下科室:
(一)临床科室:
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
(二)预防保健科室:
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
(三)医技及其他科室:
检验室、 B超室、心电图室、药房、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健康信息管
理室、消毒间。
四、人员
(一)至少有 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9名注册护士。
(二)至少有 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 至少有 1名中级以上任
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