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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量监督程序
一、质量监督分为三个阶段,即:开工前、施工过程中、竣
工验收。
(一)开工前监督:由质监站进行第一次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
1、施工现场建设参与各方质量保证体系;
2、施工现场建设参与各方资质、人员资格证书;
3、施工组织设计、 监理规划或监理细则等的审批文件, 有关人
员的任命文件; 4、召开质量监督交底会议。
(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
分为不定期的巡回抽查和重要分项、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监
督检查。
①巡回抽查:事先不通知、不定期的巡回抽查;
②重要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监督检查:当工程施工至
质量控制点、控制部位时,质监站应到现场检查。 经检查验收后,
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质量控制重点部位是:基坑验槽,底板、外墙、顶板钢筋及
管道,预埋件隐蔽前,主体结构验收及竣工验收。结建防空地下
室基坑、桩基由住建厅质监站负责质量监督。
(三)竣工质量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