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2005)
第八章 电缆
说明
一、电缆敷设定额适用于 lOkV 以下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敷设。定额按平原地区和厂内电
缆工程的施工条件考虑, 未考虑在积水区、水底、 井下等特殊条件下的电缆敷设, 厂外电缆
(包括进厂部份 )敷设工程按本册第十章有关定额另计工地运输。
二、电缆在一般山地、丘陵地区敷设时,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 1. 3。该地段所需的施工材
料如固定桩、夹具等按实另计。
三、电缆敷设定额未考虑因波形敷设增加长度、弛度增加长度、电缆绕梁 (柱 )增加长度以及
电缆与设备连接、电缆接头等必要的预留长度,该增加长度应计人工程量之内 (详见本章工
程量计算规则 )。
四、电力电缆头定额按铝芯电缆考虑, 未编列铜芯电力电缆头定额的项目按同截面电缆头定
额乘以系数 1.2,双屏蔽电缆头制作安装人工乘以系数 1.05。
五、电力电缆敷设定额均按三芯 (包括三芯连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