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程建设限制和淘汰技术与产品
一、建筑防水技术与产品
(一)限制类
1、石油沥青纸胎油毡:自 2001年 7月 4日起不得用于防水等级为 I、II 级的建筑屋面及各类
地下防水工程。
2、石油沥青基防水涂料( 881等):自 2002年 4月起限制在工业与民用建筑Ⅰ、Ⅱ、Ⅲ级防
水工程中使用。
3、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 2002年 4月起限制在工业与民用建筑Ⅰ、Ⅱ、Ⅲ级防水工程中
使用。
4、聚乙烯膜层厚度在 0.5 ㎜以下的聚乙烯丙纶等复合防水卷材 :自 2004年 7月 1日起限制用
于房屋建筑的屋面工程和地下防水工程, 除上述限制外, 凡在屋面工程和地下防水工程设计中选用
聚乙烯丙纶等复合防水卷材时, 必须是采用一次成型工艺生产且聚乙烯膜层厚度在 0.5mm以上(含
0.5mm)的,并应满足屋面工程和地下防水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
(二)淘汰类
1、石油沥青纸胎油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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