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1-01-07 08:58:26
省直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数字办:
为深入推进数字福建建设,进一步提升数字福建项目管理水平和应用效益,
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3 年公布的《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闽数字办技术
[2003]7 号)、2005年公布的《数字福建建设项目评估及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闽
数字办技术 [2005]4 号)以及数字福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闽数字办规划
[2005]10 号)同时废止。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一条 为科学规划数字福建项目,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保证
项目建设质量和应用效益,根据国家和省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 第二条 使用省级财政性资金及国有资金建设的省本级信息化建
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