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 术 交 底 记 录 表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空心砖、砼砌块
工程
交底提要 空心砖、砼砌块施工技术交底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填充墙砌筑工程。
一、 材料要求
(一)空心砖、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材料的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必
须符合设计要求,规格应一致。有出厂证明、试验报告单。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块的产品龄期不
应小于 28d,不宜小于 35d。
(二)水泥:
1 一般宜采用 32.5 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
2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进行复验。
3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的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 3 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 1 个月)
时,应复查试验,并按结果使用。
4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三)砂:用中砂,砂含泥量不超过 5%,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使用前用 5mm孔径的筛子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