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王国基里隆 Ⅲ号水电站工程
竣工安全鉴定自检报告基本内容及编写要求自检报告基本内容及编写要求
竣工安全鉴定的自检报告, 应基本包含除机电工程外的所有内容, 但已在蓄
水安全鉴定自检报告中阐明的内容,可不必详述。
一.土建工程设计自检报告
1、工程设计
(1)工程及设计工作简况。
(2)洪水设计标准复核和评价,水工建筑物设防烈度及抗震复核和评价。
(3)各主要水工建筑物技术设计(发包设计)阶段的设计原则、采用的设
计参数和主要设计成果,施工中揭露的地质条件,所做参数的修改情况。
按拦河坝、溢洪道、引水系统(包括压力钢管、进水口) 、发电厂房、升压
站、泄水(排沙)及消能建筑、库岸边坡等单位工程或扩大单位工程分项述评。
(4)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定后的重大设计修改、设计优化和设
计变更的内容及其审批文件, 涉及工程安全问题的科学试验项目和专题报告主要
成果。
(5)工程缺陷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