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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篇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统一规定
1.1 总 则
1.0.1 为统一水运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加强水运工程质量管理 ,保证工程质
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工程、 航道工程和修造船厂水工建筑物等水运工程质量
的检验。
1.0.3 水运工程建设的招投标文件、 合同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1.0.4 施工中所采用的承包合同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等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
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1.0.5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2.2 术 语
2.0.1 建设项目
按照同一个总体设计进行建设, 全部建成后才能发挥所需要的综合生产能力
或和效益的工程 .
2.0.2 单项工程
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一般具有独立设计文件 ,建成后能够
独立发挥生产能力和效益的工程。
2.0.3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