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 劈裂的材料。支撑要垂直, 底端平整坚
实,并加以木垫。木垫要钉牢,并用横杆和剪刀撑拉牢。
二、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三、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禁止
利用拉杆、支撑攀登。
四、支设 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呆搭设工作台, 系安
全带,不 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五、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 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梁底模上
行走。
六、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
禁硬砸或大面积整体剥落和拉倒。 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 拆下
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七、锯木机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 锯盘
要有防护罩,防护挡板等安全装置,无人操作时要切断电源。
八、操作要戴防护眼镜, 站在锯片一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