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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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采矿车间各类 “三违”行为
一、 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的行为:
(一)、施工组织的违章指挥 :
1、无设计图纸、无技术交底安排作业。
2、新开作业点、停采后重新进入的作业点、破顶采场、顶底柱采场、
难采、攻关采场、渗水采场没有制定回采方案和安全措施,没有下发
现场纪要安排进场作业。
3、没有制定现场纪要,安排遥控铲运机作业。
(二)、劳动组织的违章指挥:
4、安排进行台车爆破后的安全处理,台车采场松石处理没有管理人
员跟班作业,没有相对固定作业班组。
5、没有管理人员跟班,安排铲找边及薄挑工作面的松石处理作业。
6、采场作业当班安排打二个循环。天井作业当班安排打三槽炮。
(三)、采场管理的违章指挥:
7、采场打穿上一个分段进路后,人员、风水管没有从上一分段进入。
8、缓倾斜矿体采场废石面没有进行支护安排压顶或出矿作业。
9、充填采场没有对顶板和边邦进行全面安全处理,